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孵化企业入驻条件
1、企业注册经营地址设在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或联建孵化器内;
2、新办或新入驻高新区,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下(含200万元),或需创业中心孵化、注册额度较大的传统改造高科技项目;
3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;
4、技术领域:IT行业科工贸企业、电子信息等。
5、企业开发能力强,以自主开发为主,产品技术水平较高,商品化、产业化前景较好,市场潜力较大;
6、企业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研究、开发项目的科技管理人员;
7、企业项目知识产权明晰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运行机制良好;
8、具有大专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20%以上;
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,经技术、经济、市场和法人评估,评审合格,与创业中心签订孵化协议,成为IT专业孵化器孵化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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