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
支持孵化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
1、孵化企业享受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现行的全部优惠政策。
2、孵化企业年上缴税金高新区财政留成超过5万元(含5万元),按留成税金的5%给予奖励。
3、孵化企业年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,免收下年60平方米房租;上缴税金50万元以上,免收下年30平方米房租;上缴税金20万元以上,免收下年20平方米房租。
4、设立科技创业孵化资金,采取短期低息借款方式,支持孵化企业发展。
5、帮助孵化企业申请国家、省、市、高新区的各类扶持资金及匹配资金。
6、本政策由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三维IT孵化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|